新疆阿勒泰青河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阳光招生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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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教育大会和阿勒泰教育大会精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推动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教函〔****〕***号)和《关于印发****年阿勒泰地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三)坚持就近免试。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二、招生时间 (一)幼儿园(含民办):****年*月**日—*月*日; (二)中小学:****年*月**日—*月**日。 三、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年满*周岁(****年*月**日前,含*月**日)幼儿。 (二)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年*月**日前出生,含*月**日)且尚未注册学籍的儿童。年满*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三)初中七年级:本县(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报名方式 (一)县城幼儿园:幼儿父母在招生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片区幼儿园现场报名(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园实行先体检后入园政策,开学前务必完成体检。 (二)县城小学、初中:按照学区划分,监护人通过青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平台或青河零距离发布的二维码,扫码进入“阿勒泰智慧教育云平台”,按“招生条件”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三)各乡镇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七年级入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具体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五、招生条件 (一)青河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报名条件:①幼儿园入学:年满*周岁(****年*月**日前,含*月**日)幼儿;小学入学:年满六周岁(****年*月**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初中入学:****年小学毕业学生;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青河县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自有住宅。 *.所需材料: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房产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时,则须提供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法定监护人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拆迁安置协议)。 *.相关说明:根据《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私有产权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不足的由青河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周边学校入学。 (二)青河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由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根据安置意见,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到辖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我县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条件: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青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就读,应提供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出生证明或结婚证)、青河县电子居住证。除上述二项材料外,各学校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增加。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监护人居住证地址相应学区进行报名。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因学位不足而未被相应学区录取的,由青河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学位。 *.青河县辖区内各乡镇在县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报名条件:青河县辖区内各乡镇在县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提供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上传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租房合同,劳务合同(营业执照或工作证明)。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因学位不足而未被相应学区录取的,由青河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返回原所在乡镇学校就读。 *.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内调干部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均可在青河县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就读。 *.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学校从学生入学之日起*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七年级学生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注:转学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县城范围内中小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 六、学区划分 (一)县城幼儿园 *.青河镇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光明路以东、团结路以南,解放路以北片区。 *.青河镇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光明路以西、胡尔曼别克路以西、解放路以北片区。 *.青河镇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团结路以北、胡尔曼别克路以东片区。 *. 青河镇第四幼儿园招生范围:解放路以南片区。 (二)县城小学 *.青河镇第一小学招生范围:北至团结路、西至文化南路、阿克郎克村、塔拉特村、喀让格托海村。 *.青河镇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北至团结路、东至文化南路、幸福村、阔布村。 *.青河镇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团结路以北、肯莫依纳克村、呼尔森村、乔夏村。 ?/font *.阿热勒镇库勒迭宁希望小学招生范围:库勒迭宁村、拉斯特村、新拉斯特村、达巴特村(杜尔根村)。 *.各乡(镇)招生范围:按照所在区域行政划分范围,同一个乡(镇)内有两个及以上学校的,按照居住行政村队进行片区划分就近入学。 (三)初中段学校 *.青河县初级中学招生范围:青河镇、阿热勒镇、阿热勒托别镇、查干郭勒乡、阿尕什敖包乡、塔克什肯镇范围的小学毕业学生。 *.阿格达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范围:萨尔托海乡、阿格达拉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学生。 (四)各乡(镇)幼儿园及中小学招生范围为所辖农牧业村常住人口和随迁人员子女。 七、招生程序 (一)材料提交。由家长提交印证资料到招生学校进行审核,招生学校对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由学校反馈给家长。对提交材料不完善或存疑的通知其进行材料补充或协调社区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生源进行驳回,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 (二)公示通知(正式开学前)。青河县教育局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统一阳光均衡编班,各学校、幼儿园公示学生分班名单。 八、注意事项 (一)县城小学、幼儿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所居住地在片区学校进行线上报名,且只能报一所学校,不能一生多校报名(特别提示:系统中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报一次)。片区学校按照线上、线下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因学位不足而未被相应学区录取的,由青河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学位。 (二)所有就读的新生(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另外,由于上山放牧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线上报名的可在开学前电话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医生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将申请交至片区内学校或幼儿园,再统一报教育局基教办审核备案。如果学校满员,由教育局按照报名顺序统一调配。 (三)学生家长要做到诚信报名,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退回至真实片区学校就读,如退回至原学校学位满了,将由县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位的学校。 (四)欢迎广大群众全程监督青河县****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如发现单位、个人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及时向青河县教育局反映,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举报人信息按照保密制度严格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问题线索反映电话:****-*******青河县教育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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