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周宁县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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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优秀人才投身周宁教育事业,根据《中共周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周宁县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委教育〔****〕*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参加****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在校大学生开展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具体公告如下:一、培养对象及条件(一)院校要求就读于教育部直属* 所免费师范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及省外重点师范院校(详见附件*:部分省外重点师范院校名单)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生、研究生。(二)申报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以上院校相应师范类专业并被录取的;已在以上院校相应师范类专业就读的学生,成绩优秀且有意向到周宁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具体学科及岗位详见附件*:****年-****年周宁县师范类人才定向培养学科需求计划表)。(三)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标准体检合格。二、培养对象确定及培养管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经审核,择优确定为定向培养对象,签订《周宁县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开展定向培养。*.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须按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每学年向县教育局汇报学习情况并提交成绩单,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三、优惠政策(一)学费资助签订协议后,县财政支付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和生活费本科生*****元,四年共*****元;考上研究生(含在读研究生)的,县财政继续支付每生每学年学费和生活费*****元,期限不超过*年(在校生已修的学年学费及生活补贴一次性补齐发放)。(二)就业保障毕业后参加福建省新任教师统一考试(符合当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聘用后纳入正式编制;未能聘用的,在*年服务期内以编外人员身份聘用,本科学历工资待遇 ****元/月(含五险),研究生学历工资待遇**** 元 / 月(含五险),并享受工作学校的教师生活补贴及工作补贴。服务期内聘用为编内人员的,工龄按规定计算,* 年内未聘用为编内人员的解除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三)奖励激励毕业时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元奖励。(四)发展优待正式录用入编后,*年内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工会疗休养、参与名师工作室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公寓、公租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予以保障;符合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引进人才政策待遇,被确认为宁德市 “天湖人才” 的,县级给予 **% 叠加配套住房补助。(五)违约处理因个人主观因素不能正常毕业(含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学校工作或从事教育工作未满*年的,须按《中共周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周宁县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委教育〔****〕*号)文件第四点第九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定向培养人才学费、生活补贴费及奖励金,并缴纳违约金。违约行为记入档案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报名时间、方式(一)线上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符合条件的参加****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提交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pdf及报名表(附件*:****年周宁县师范类人才定向培养报名表);符合条件的指定高等院校相应师范类专业在校大学生,提交在校就读证明、成绩单pdf及报名表(附件*:****年周宁县师范类人才定向培养报名表),发送到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二)线下材料审核时间、地点材料资格审核手续须由本人现场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复印件,于****年*月**日-****年*月**日到周宁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审核(周宁县狮城镇安后村文安路*号),联系电话:****-*******。各年度定向培养指标未完成的,补招时间另行通知。附件:*.部分省外重点师范院校名单*.****-****年周宁县师范类人才定向培养学科需求计划表*.****年周宁县师范类人才定向培养报名表周宁县教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