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经济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号)和《****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一、专业测试(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专业笔试、面试均为***分制。(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笔试于*月**日上午*:**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于*月**日下午*:**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笔试笔试时间:****年*月**日,上午*:**至**:**。笔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号省经济研究院(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考场有指示标志。*.专业面试面试时间:****年*月**日,下午*:**开始。面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号省经济研究院(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考场有指示标志。根据招聘岗位设立*组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考生参加专业面试的顺序,按照不同招聘岗位以现场抽签的顺序来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三)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组成,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专业面试成绩占**%。(四)成绩合成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占**%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进行公布。二、体检和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号)等文件精神,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三、公示、签约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省经济研究院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发展改革委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年**月**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规定,省经济研究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四、组织领导与监督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监督指导下进行,省经济研究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省经济研究院)监督举报电话:****-********(省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附件: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x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