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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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轮第 **项整改任务)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注:联系方式和地址为牵头监管和验收单位信息)??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