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松山区各乡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驻区有关条管单位:为保证我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体系适应城镇建设和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对除中心城区以外的各乡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并已通过赤峰市自然资源局评审验收。现将更新后的各乡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新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年**月**日公布实施的松山区各乡镇基准地价同时废止。附件:赤峰市松山区十二个乡镇基准地价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图片附件图片附件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