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棚镇等13个苏木乡镇和热水塘街道土地定级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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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委办局:为加强地价管理,持续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 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城镇土地 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相关工作要求,对我旗经棚镇等**个苏木乡镇和热水塘街道土地分等与基准 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目前已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赤峰 市自然资源局评审验收,现将更新后的城镇土地级别、基准 地价和使用说明予以公布实施。更新后的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之前所执行的各苏木乡镇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同时废止。附件:*.经棚镇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公共管理与公服务、公用设施、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经棚镇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其他**个苏木乡镇及热水塘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 克什克腾旗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年*月**日
基准地价公布实施附件*.docx基准地价公布实施附件*.docx基准地价公布实施附件*.docx基准地价公布实施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