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海城市融境矿业管理有限公司矿山修复及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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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矿山修复及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矿山修复及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办公楼***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 项目名称:海******矿山修复及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其中: 建设项目管理费 ***.**万元 工程监理费 ***.*万元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万元 合计 ***.**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权限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代表招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包括项目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移交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确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设计方的管理、对监理的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计划管理、设计合理化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档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安全与环境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资料整理等。 (*)监理服务负责用地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监理,施工阶段相关专业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工作,及信息、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至竣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及施工图预算审核;②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③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竣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 *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资质监理甲级资质; (*)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矿山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且至本项目结束前不得再在其他项目中就职任何岗位,如遇极特殊情况,必更换总监的,需与建设单位报备通过后方能更换。 (*)全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海******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南台镇金润家园小区*号*单元*层*号 联 系 人:李文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 系 人: 王本镕、徐雨桐 电 话: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