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忻城县新圩乡龙岑村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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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年*月*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忻城县新圩乡龙岑村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忻城县新圩乡龙岑村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龙岑村下好屯建设内容:项目占地*****.**平方米(合**.**亩),主要建设肉猪舍*栋、消毒间、药物室、发电机房、休息室、污水处理设施等,养猪存栏量为****头,年出栏量为****头。(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xxzf*******@***.com联系人:莫工 ???联系方式:*** **** ****(三)运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运营单位:******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 ****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编制单位:****** ??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班工 ??联系方式:*** ****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项目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http://***.******.***.gov.cn/xxgk****/xxgk/xxgk**/******/t********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进行填写反馈。(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七)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