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市财政局负载均衡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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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年质保,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如为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按废标处理。*、原招标公告中“设备支持基于链路负荷情况的优化控制机制,能根据链路的上行/下行带宽占用率情况执行对出站/入站流量的高级调度策略(提供第三方评测报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现修改为:“设备支持基于链路负荷情况的优化控制机制,能根据链路的上行/下行带宽占用率情况执行对出站/入站流量的高级调度策略(提供第三方评测报告复印件)”。*、本次招标的产品质保期以三年为准。*、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 “材料采购合同” 中风险责任现修改为“乙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工期紧,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否则造成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他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凉解。招标单位:滁州市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