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调整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网络媒体后有关注意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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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展需要,为促进资源整合,我委于**月**日以《关于调整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网络媒体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号)将我省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省级发布网络媒体“广东投资招商网”调整为“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称“监管网”),并从****年*月*日起实行。为做好工作衔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网”注册时已提供的相关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在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视同已经提供。但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和“监管网”要求提供(上传)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文本、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文件及相关委托证明文件。 各单位初始注册时的相关证件内容如发生变更调整,请及时和“监管网”联系予以补充提供。 二、相关需要提供的证明和文件真实性由各单位负责,“监管网”仅进行符合性条件审查。 三、因以往工作需要同时注册拥有多用户名的,请相关单位配合只保留使用其中一个。届时,将适时组织开展用户名清理调整工作,请各单位予以配合支持。 特此公告。 省发展改革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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