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廊坊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和地类性质及种植现状核查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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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计划采购****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和地类性质及种植现状核查评估服务*个项目,现公开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报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服务项目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类性质及种植现状核查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项目评审:组织对三河市、永清县****年度拟申报的*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提供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
(*)组织评审。按照《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指导意见》《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位相关专业评审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踏勘、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资料归档。归档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形成的材料,如专家个人意见、评审组意见、评审报告表等。
*.项目评估:组织分别对****年度拟申报的三河市和永清县的*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万亩)和拟竣工的三河市和香河县的*个项目(建设规模*.*万亩)开展地类性质及种植现状核查评估工作,结合最新变更调查、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运用地理信息分析软件对项目区地类性质及种植现状进行套图比对,同时,需要通过最新(半年内)原始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对项目区种植现状及面积进行解译,对于遥感影像解译结果存在歧义的地类,需结合外业实地调查予以核实确认,最终出具结论性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符合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支付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各参与招标采购的企事业单位需书面作出承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与其他参与招标采购的企事业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对所提交的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评审应具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评估应具备工程测绘、测量等相关资质证书;
(七)评审、评估工作完成后,出具合法、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告。
三、项目最高限价
(一)项目评审最高限价:¥*****元(大写:肆万叁仟肆佰元整)
(二)项目评估最高限价:¥*****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超出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
(四)报价单、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无关联关系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评估工作方案。
五、询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询价工作截止,****年*月*日上午*时开标。
六、询价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号市民服服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号楼***室。
七、中标公示起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经签订正式合同方可生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沈先生、王先生
电话:****-*******附件:*.项目评审报价单*.项目评估报价单*.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无关联关系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