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横街镇雷峰新村二期工程(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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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本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文件中涉及的有关招标人或担保收件人名称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雷莊村经济合作社”,现统一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雷荘村经济合作社”。投标单位或办理缴款的银行因所使用的打字软件导致被退款的,请使用合适的打字法打印该“荘”字。鉴于打字原因导致退款事故,故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现推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 年*月 **日 ** 时 ** 分”现推迟至“**** 年*月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