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永轩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碳酸钙粉20万吨、塑胶材料6.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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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年产碳酸钙粉**万吨、塑胶材料*.*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清环审〔****〕**号****年*月********清远市连州市九陂镇清远民族工业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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