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杰夫精锑科技有限公司锑氧化物及阻燃剂深加工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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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锑氧化物及阻燃剂深加工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至****-*-*(*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锑氧化物及阻燃剂深加工生产迁建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清远市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中南产业片区ZNA-**-**-**地块环评机构: 方圳环保(广州)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年产****吨锑氧化物及阻燃剂深加工生产迁建项目,建设锑氧化物及阻燃剂深加工生产线、年产*****吨阻燃母粒生产线,以及办公机研发楼、原料及成品仓库等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锑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等工艺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产车间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和直接冷却水均排入厂区内沉淀池,经静置、沉淀、净化过滤处理暂存于回用水池。生活污水经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炉体检修与维护废物、除尘器集尘、废水处理沉渣分类收集暂存于炉渣库房,定期回炉生产,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地下水:厂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