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宿州徽纳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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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解读或者文件时 去掉xxgk_contnetleft样式宿******: 报来《宿******年产 **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符离镇横口村,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并安装破碎筛分等相关生产设备,配套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卫、围墙大门等辅助设施,石料破碎筛分后,按比例加入水泥、水等辅料搅拌后达到年产**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已经埇桥区工信部门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原料全部入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厂区进行硬化和绿化,及时洒水抑尘。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汴北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厂接管标准。 *.废气 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表*、表*中限值要求。 *.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有关规定。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年*月**日没有解读或者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这个层 此处可参考滁州市政府来做这里的标题是变化的,绑定文件的时候显示文件,绑定解读的时候显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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