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告字[2025]015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告字[****]***号)江资告字[****]***号 ****年**月**日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江陵县白马寺镇桂花社区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二类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号)五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号)五楼***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江陵县楚江大道**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规划指标: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大于建设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
(*)投资强度: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号)标准执行,不低于***万元/亩。税收指标:土地税收≥**万元/亩。能耗指标、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竞得人竞得宗地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入江陵县税务局专户。
(*)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由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江陵县白马寺镇人民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按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号 联系 人:陈先生 鄢女士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开户账号:******************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