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多部门联合开展船舶污染物联单制度监管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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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物的监管,确保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有效落实,排查船舶污染物处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保障水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锦州海事局、锦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船舶污染物联单制度监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检查******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联单制度落实情况、船舶污染物(污水类)转运及处置作业联单制度落实情况、船舶污染物(生活垃圾类)转运及处置作业联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还向船舶经营单位宣传了《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及新修订的《锦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律责任意识,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要求船舶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操作,规范填写联单,确保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是锦州市多部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有效整合了各方监管力量,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各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加强对船舶污染物处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锦州市水域污染防治水平,更好地为水域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锦州生态环境局 牛禹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