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管廊大厦用电能耗管理系统(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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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B*********二、项目名称:管廊大厦用电能耗管理系统(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楼A区*层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捌佰圆整(¥******.**元)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人民币****元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港澳广场A座**层****室,联系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合肥市******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唐模路***号管廊大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鼎信******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港澳广场A座**-**层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宁电 话:***********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