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贡井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贡井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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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人社发〔****〕**号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贡井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贡井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局属相关股室: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和招用工活动,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贡井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实施。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贡井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贡井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落实国、省、市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专项行动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二、整治对象和内容(一)整治对象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未经许可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组织或单位。(二)整治内容*.劳务派遣违法行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包括各类以人力资源服务、共享、代理、合作以及转包、加盟等方式的“假外包、真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款,不依法参保。*.非法职业中介活动。依法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包括线下“黑职介”,通过自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非法职业中介,搭建互联网平台供其他单位或个人发布开展招聘或职业中介;以人力资源测评、咨询等备案类服务为名非法开展职业中介。*.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依法整治“招转培”“培训贷”,即以招聘或职业中介、人力资源培训等为名,采取欺诈、诱导等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接受非法职业培训,收取高额费用;诱骗、胁迫求职者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他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从严整治发布含有民族、性别、年龄、地域、学习形式等歧视性条件及其他与岗位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的招聘信息;以“保offer”“内推”“高薪岗位”等话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侵害求职者钱财行为;泄露、贩卖或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三、实施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分类开展摸排。区人社局牵头对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线上开展职业中介用人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网信部门监测预警网站平台涉属地招聘歧视性信息、“保offer”“内推”话术、“零门槛高薪”等有害信息,下架属地网站违规信息,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账号及属地网站平台;教育部门指导防范“培训贷”“内推”陷阱,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公安部门摸排网络平台在公安机关开展备案和网络运营者提供互联网服务落实实名制登记情况、“培训贷”等关联案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摸排本地招聘网站和平台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摸排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按照部门职责纠正排查出的问题,做到问题“随出随清”。*.部门信息共享。区人社局参考本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台账、劳务派遣单位台账,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结合行政审批局推送的市场登记注册信息,进行数据筛查,对辖区范围内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将问题线索反馈各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动执法。*.畅通维权渠道。区级各相关部门畅通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投诉电话,对相关违法线索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处置。*.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将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普及劳动者维权知识,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守法守信、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生态。(二)加力整治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区人社局联合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结合前期摸排整治情况,通过线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检查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三)总结提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各部门完善协同机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不配合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结合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补足工作短板,提高监管效能。四、工作要求(一)明确监管标准。对以公众号、小程序、网页网站、互联网群组等方式常态化发布招聘信息,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指导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等为名,常态化发布招聘信息的,应当认定为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对就业指导咨询设置具体培训课程环节,且培训内容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规定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内容基本一致的,应当认定为事实上已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隐瞒事实真相或虚构事实开展招聘活动牟利的,应当认定为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对不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营业务且尚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主动上门讲明监管要求和法规规定,指导其限期整改。(二)优化执法方式。有效应对当前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向网上迁移的趋势特点,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强化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大数据比对和舆情监测,大力推广网络巡查,畅通各类维权渠道,集中查处并向社会公布重大典型案件,以点带面形成有效警示震慑,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干扰。(三)强化违法惩戒。对查处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通过公众号、小程序、网页网站、互联网群组发布违法招聘信息,开展非法人力资源活动的,要依法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账号及网站平台。联系人:杜庭哲,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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