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关于撤销贡井区优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等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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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贡市贡井区民政局《自贡市贡井区民政局关于申 请注销贡井区优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等*个学校的函》(贡民函〔****〕**号),自贡井区优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等*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多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区教体局核实,以上单位已停止经营活动,也无资产负债等,属于名存实亡的“僵尸组织”。经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审查,拟同意撤销其法人资格,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工作日)。 若对该撤销事宜有异议,可于公告期间向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书面反映或投诉。投诉地址: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号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联系电话:****-*******。附件:拟撤销*家法人资格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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