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新洲乡卫生院房屋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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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乡卫生院房屋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新洲乡卫生院房屋维修工程招标人名称安庆市迎江区新洲乡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潘丙好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戴满琴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程迎丽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一、公示期内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