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和田县朗如乡刀孜亚村低质土地整治、米提孜新村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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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以下*个项目工程经上级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为: 项目*、和田县朗如乡刀孜亚村低质土地整治工程,其建设内容:*条排水渠总长***.*米,排水渠上设箱形桥涵*座。 项目*、和田县朗如乡米提孜新村饮水工程,其建设内容:取水泵一套,泵房**.*m*一座,***m*沉淀池一座,**m*/d过滤池一座,**m*高位水池一座,管理站房**.*m*一座,DN***-**UPVC聚氯乙烯管和PE聚乙烯管长度*.***km。 一、投标资格: 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要求具有近五年完成的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自治区以外的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售标事项: 以上*个项目招标文******和田分公司出售,出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壹仟伍元整(****.**元)/每个项目。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招标文件不得转让,转让无效。购标时请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水利水电建造师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三、开标事项: 以上*个项目招标定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和田分公司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须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和田分公司,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发包人:和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分公司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丛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