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6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年产*万吨熟石灰建设项目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崇头村兴业路**号,属于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华强工业区范围************项目位于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崇头村兴业路**号,属于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华强工业区范围,租赁位于该处的福******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年*月**日,我局以龙环审〔****〕**号批复了《年产*万吨熟石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利用外购的熟石灰乳液、PAM、片碱、水等材料,通过搅拌、混合等工艺进行加工,建成后年产环保纳米熟石灰乳液*万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变化:原辅料新增除氟剂,生产设备增加*台搅拌机、*个缓冲罐,*个调浆罐,扩大调浆罐容积,降低生产频率,生产工艺增加产品二次搅拌。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万吨/年不变。*.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拆包、投料等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堆场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物料不得露天随意堆放;拆包、投料等产尘点废气应当采取车间封闭、吸尘清扫等措施控制在厂房内。*.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