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关于阜康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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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号)及区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各乡镇实际情况进行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截止****年*月,各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问卷调查、村庄巡查等方式对管辖区域黑臭水体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对排查结果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电话:***********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年*月**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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