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新区住建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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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开展,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增强群众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年*月**日,梅河新区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辉发河湿地公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扫黑除恶工作人员深入到群众之中,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资料。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有组织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手段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同时详细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责任。通过这样的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鼓励他们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们耐心解答,引导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余人次,有效扩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传播范围。下一步,梅河新区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编辑:陈秋爽)
初审:宫梓伟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