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关于郭雅婷诉天津飘逸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仲裁案件(津西青劳人仲裁字[2025]第427号)仲裁裁决书及津西青劳人仲定字[2025]第11号仲裁决定书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天津******:本委受理的郭雅婷诉天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西青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及津西青劳人仲定字[****]第**号仲裁决定书。仲裁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劳动报酬*****.**元。二、驳回申请人第二项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本委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对申请人郭雅婷与被申请人天津******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的津西青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如下:津西青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中******补正为天津******。???????????????????????????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