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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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北梁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黄伟 *.医疗机构的类别: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不变 *.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不变 *.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 牙椅数:* *.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东顺城街**号 咨询电话:******** 北京市延庆区卫健委员会 ****年*月**日 查不到的内容请点击网址http://***.******.***.cn/yanqing/zbm/*******/*******/yq********/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