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满洲里分行辖内本部及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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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分行辖内本部及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满洲里分行辖内本部及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M******/**,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CCNM***)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招标人确认于****年**月**日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评标工作完成,特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含税):*******元服 务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所辖满洲里分行辖内本部及营业网点,包括建行满洲里分行本部办公楼(含办公楼、本部营业室和营运中心楼)及城区*家支行(国贸支行、口岸支行、道南支行、中央大街支行、扎赉诺尔支行)、城区*个离行式自助银行、本部食堂。 第二中标候选人:内******投标报价(含税):*******.*元服 务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所辖满洲里分行辖内本部及营业网点,包括建行满洲里分行本部办公楼(含办公楼、本部营业室和营运中心楼)及城区*家支行(国贸支行、口岸支行、道南支行、中央大街支行、扎赉诺尔支行)、城区*个离行式自助银行、本部食堂。 第三中标候选人:内******投标报价(含税):*******元服 务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所辖满洲里分行辖内本部及营业网点,包括建行满洲里分行本部办公楼(含办公楼、本部营业室和营运中心楼)及城区*家支行(国贸支行、口岸支行、道南支行、中央大街支行、扎赉诺尔支行)、城区*个离行式自助银行、本部食堂。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号邮 编:******联系人:冯经理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乌日汗、程蕙、郝爽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号国际金融大厦****室邮 编:******电 话:***********(工作日*:**-**:**,下午*:**-*:**,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年**月**日 附件调整样式后 *.招标系统推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