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山政务地挂出[2025]006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山政务地挂出[****]***号)山政务地挂出[****]***号 ****年**月**日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GB*****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B****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挂牌结束时间:****年**月**日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 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 根据《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号 ) 的规定,竞买人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期间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
(四)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号 ) ,不执行房地产项目 开工、竣工申报制度的竞买人,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 购置活动。
(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作的通知》(国办发〔****〕** 号 ) ,对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 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禁止参加土地竞买。
(六)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 **** 年 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 土资发〔****〕** 号 ) ,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有严重违法 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违反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的房地 产开发企业限制或禁止参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的竞买。
(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 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房〔****〕** 号 ) ,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使用合规自有资金 (含竞买保证金) 购地, 且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
符合要求的,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的,应当符合外资准入和外资管理的规定。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六)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凭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申请人如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应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提出。
(八)联系方式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八楼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portal_ls/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八楼 联系 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连山支行开户账号:********************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