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临泉县金城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户外P3全彩屏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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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临泉县金城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户外P*全彩屏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址:临泉县田桥街道王楼社区常峰加油站南**米
中标(成交)价格: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名称临泉县金城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户外P*全彩屏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质量要求合格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临泉县金城路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 址:临泉县金城路
联系人:韦主任
电 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