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立法调研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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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人:陈洁、陈媛媛   电 话:***-********,********   三、项目名称:《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立法调研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   四、公告发布媒体: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cn/index.html)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定标日期:****年*月**日   六、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成交人: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号**楼A座   总成交金额(含税):¥***,***.**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要求:提供《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立法调研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捌仟元整)   本项目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天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服务费金额计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成交服务费按如下费率分段计算累进计费:   *、人民币***万元(含)以下:*.*%,经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收取。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黄立群、马文刚、安毓秀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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