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6月30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月**日)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宁******年产*.*万吨热塑性高分子改性材料及高压清洗机配件生产项目宁波市象山县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C-*-**-*地块宁******宁******拟投资*****万元,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C-*-**-*地块实施年产*.*万吨热塑性高分子改性材料及高压清洗机配件生产项目。待项目投产后可年产改性塑料粒子*.*万吨、高压清洗机配件***万套以及吹塑件***万只。无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气投料及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管材挤出、吹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m高的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固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布袋及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作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