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珠富建土工202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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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预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珠富建土工****-**号)珠富建土工****-**号 ****年**月**日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宗地编号:珠富建土工****-**号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北侧、规划工业大道东侧年限:**年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珠海方******备注:*.上述地块绿地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当天,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如受让人未履行上述约定的,将解除《合同》,宗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如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情况的,次受让人同时承接《项目监管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外地企业竞得的,须竞得地块后**日内在富山工业园范围内注册成立全资单项开发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注册成立全资单项开发企业,将土地权属登记至该全资单项开发企业,由该全资单项开发企业与竞得企业连带承担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竞得人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环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富山工业园区产业政策、能耗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必须满足防治要求。
*.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竞得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上述地块土地价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号)有关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案落实相关建设要求。
**.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八、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富山分局单位地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号产业服务中心*A邮政编码:联 系 人:罗工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珠海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