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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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及安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函〔****〕*号文批准,建设单位为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兴宁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改造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及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对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及安装。 招标内容:装修改造的办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装修办公用房****平方米,业务用房****平方米(含群众等候区、配电房、泵房、电气、消防、卫生间及多功能会议室等)。 工程预算:约人民币***.**万元。 *、建设工期: **个日历天。 *、建设地点:兴宁市和平路。 *、资金来源:兴宁市财政全额拨款。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备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信誉要求: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 ***.******.***、项目负责人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备案);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年**、**、**月份)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份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公示时间: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报名时间: ****年 * 月 ** 日上*:**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兴宁市中山东路*号市府大院(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如投标报名企业超过*家时将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梅州分公司综合部。(资格预审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时间将另行通知,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梅州分公司综合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按放弃投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年 * 月 ** 日**:**-**:**时,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地点: 兴宁市中山东路*号市府大院 ),逾期将被拒绝,于****年 * 月 ** 日**:**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七、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整。 八 招 标 人(盖章): 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 兴宁市和平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岗路*号粤信大厦**楼 联 系 人:邹工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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