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惠农政策|超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意外伤害保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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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超龄脱贫人口(**周岁以上)务工就业积极性和用人单位用工积极性,我们开展了超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意外伤害保险,有效破解企业“不敢用工”、超龄脱贫人口“不敢务工”的困境,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一、参保对象 **周岁(含)—**周岁(含)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员。 其中以下两类人员不参加超龄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专职从事公益性岗位且已按政策统一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参保补助 补助标准:**周岁(含)—**周岁(不含):**.*元/人·年;**周岁(含)—**周岁(含)***元/人·年。集中参保期间(*月)超龄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资金由政府全额支付,实行“免申即享”模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镇村核实超龄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信息并报市农业农村局,******(中华财险)参保。对集中参保期后动态新增符合条件的务工就业人员,可先自行参保、垫付保费,政府按最高不超过集中参保期补助标准(保障条件不低于集中参保的赔付标准)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 **周岁(含)—**周岁(不含):**.*元/人·年;**周岁(含)—**周岁(含)***元/人·年。集中参保期间超龄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资金由政府全额支付,实行“免申即享”模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镇村核实超龄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信息并报市农业农村局,******(中华财险)参保。对集中参保期后动态新增符合条件的务工就业人员,可先自行参保、垫付保费,政府按最高不超过集中参保期补助标准(保障条件不低于集中参保的赔付标准)进行补助。集中参保期从*月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四、服务保障 保险公司畅通线上线下报案渠道,落实专门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全年无间歇专人值守,确保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通过“绿色快赔通道”优先服务,不超过**个工作日完成赔付。对属于保险责任内的估损金额超过*万元的大额医疗保险赔款,经保险人同意后可在两个工作日内按初步估损金额的**%(不超过赔偿限额**%)先行预付赔款。 中华财险报案电话:***** 中华财险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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