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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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QYCG****-**-****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辰宇****** 报价: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恒正****** 报价: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云谷路****号皖新文化创新广场 联系人:高工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滨湖卓越城A*座一楼 项目负责人:周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卓越城A*栋一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法务合规部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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