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闸北区彭浦镇网格化管理中心智能化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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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就闸北区彭浦镇网格化管理中心智能化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ZBPPCG****-***二、项目名称:闸北区彭浦镇网格化管理中心智能化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对闸北区彭浦镇网格化管理中心智能化监控系统进行设计、建设,实现集美观与实用为一体的综合性功能较强的管理中心。本网格化管理中心建设须与闸北区公安分局已建设的监控系统进行无缝链接和有效兼容。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注: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采购范围: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系统集成、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项目施工地点:彭浦镇人民政府机关大楼内。*、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具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原件;*、以上证照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售价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到上海市银都路***号九润商务大厦***室(******)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上午**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提出,由******负责统一解答。******将于****年*月**日下午**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周三)上午**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投标地点: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秣陵路**号)五楼会议室。九、****年*月**日(周三)上午**时整(北京时间)于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秣陵路**号)五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十、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银都路***号(龙吴路交叉口)九润商务大厦***室联系人:彭思琪、丁峥敏联系电话:***-******** 传真:***-********闸北区彭浦镇人民政府******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