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使用草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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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关于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号弃土场边坡修整项目 拟临时使用草原公示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号弃土场边坡修整项目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草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丽江古宁******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号弃土场边坡修整项目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弃土场边坡修整 四、项目建设地点:古城区开南街道办事处良美社区 五、拟使用草原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草原的范围为古城区开南街道办事处良美社区良美、金山、东元集体共有草原*.****公顷,其中: (一)按草地地类分:其他草地面积*.****公顷。 (二)按草原类型分:山地草甸类面积*.****公顷。 (三)按草地型分:黄茅型、薹草型面积*.****公顷。 (四)按牧草饲用价值等级分:劣等草地面积*.****公顷。 六、拟使用草原的权属:拟使用草原所有权为古城区开南街道办事处良美社区良美、金山、东元集体共有,拟使用草原四至界线明晰,权属无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由丽江古宁******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草原补偿协议,及时足额将补偿费用兑付给草原权属者,确保草原权属者的权益。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股反映。电话:****—*******                               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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