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扶绥县山圩镇等六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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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就扶绥县山圩镇等六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已于****年*月**日进行了开标、截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扶绥县山圩镇等六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L-****-**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五、中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七、定标日期:****年*月**日 八、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年*月**至****年*月**日 九、评委名单:包建华、陈蕾屾、黄春庆、钟继峰、卢芳 十、中标结果: 中 标 人:******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零贰万贰仟零柒元贰角贰分(¥*******.** )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号青湖中心****号 十二、公示说明: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扶绥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 (二)质疑电话:****-******* 传真:****-******* (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