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平公资采2025460号】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补充购置新城区分院部分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项目(骨伤科设备采购)项目A包-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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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补充购置新城区分院部分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项目(骨伤科设备采购)项目A包-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补充购置新城区分院部分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项目(骨伤科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体: 发布日期 发布媒介 标段 ****年*月*日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A包 *、开标日期: 标段 日期 A包 ****-**-** **:**:** 二、废标(终止)原因 本包共有*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其中******不满足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不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与河******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包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号院          联系人:孟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大******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联系人:金广涛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广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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