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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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zlaqt******-***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人员配备:投标人人员配置满足《人员配置要求明细表》的,得基础分**分,每增加*人得*分,最高加**分。本项满分**分。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页)扫描件;(*)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供应商提供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修改为:“人员配备:投标人人员配置满足《人员配置要求明细表》的,得基础分**分,每增加*人得*分,最高加**分。本项满分**分。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页)扫描件;(*)上述人员中的项目经理、人力行政和财务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供应商提供承诺已为前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延期至:“****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来安县政务新区来阳路 联系方式:姜长骥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来安县南大街***号(峰汇国际)**幢A座****室 联系方式:曹仕芳 ***********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变更公告.pdf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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