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岭门风电(第三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钦南自然资临用〔****〕*号广西钦州******:送来申请办理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岭门风电(第三批)临时用地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使用位于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埠头村委会、岭门村委会、西坑村委会,土地面积*.****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公顷、其他林地面积*.****公顷、其他草地面积*.****公顷、坑塘水面面积*.****公顷、养殖坑塘面积*.****公顷、沟渠面积*.****公顷),作为你公司申请的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岭门风电(第三批)临时用地,主要用于项目临时施工便道、吊装平台、弃渣场使用。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在上述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今后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需要时,你公司必须无条件搬迁。三、要做好生态保护和环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临时用地。四、建设单位应当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公示于施工现场,便于对临时用地使用的监督检查,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你公司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六、临时用地使用期为两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使用期满后,本临时用地的批复自动失效。此复。????????????????????????????????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