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灵自然告字〔202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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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号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道光路连接线以东、贵广高铁联络线以西;地号:R-**-**#H;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范围内配套的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容积率(R):*.*≤R≤*.*;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小于**%且不大于**%;建筑控制高度:总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三)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王、小阳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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