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向庄宇杰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中办调(询)通字〔2025〕第010177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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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庄宇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确认有效送达,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中办调(询)通字〔****〕第******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后文件:《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中办调(询)通字〔****〕第******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