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宁国市中溪中心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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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中溪中心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结果公示发包人名称:宁国市中溪中心卫生院地址: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上街村民组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幢**层****室项目名称宁国市中溪中心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AHZH-CG-FB-*******发包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承包候选人名称:******响应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项目负责人:刘伟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综合得分:**.**分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其他:/第二承包候选人名称:******响应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项目负责人:丁双侠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综合得分:**.**分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其他:/第三承包候选人名称:安徽******响应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项目负责人:程政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综合得分:**.**分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其他:/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其他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唐先生(发包人)、王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理机构)。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中溪中心卫生院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宁国市中溪中心卫生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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