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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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QYCG****-**-****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捌仟壹佰元伍角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陆仟柒佰叁拾陆元玖角陆分(¥*******.**)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云谷路****号皖新文化创新广场
联系人: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滨湖卓越城A*座三楼
项目负责人:周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卓越城A*栋三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法务合规部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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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