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织金县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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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织金县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招 标 人织金县教育局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吴泽波企业业绩*、大方永贵建材综合楼及职工宿舍*、景秀苑工程报 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胡安文企业业绩*、贵州大学花溪校园扩建工程拆迁安置点项目*、〇六一基地科技协作楼工程报 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遵义市金******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杨陈诚企业业绩*、金广夏花园工程施工*、遵义县龙山经济适房小区工程报 价(元)********.**公 示 期****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