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亳州市人民医院指示卡和指示耗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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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医院指示卡和指示耗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HY-C******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指示卡和指示耗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if !supportLists]三、[endif]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C***-***室
中标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if !supportLists]四、[endif]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指示卡和指示耗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亳州市人民医院指示卡和指示耗材等配送服务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三年,每服务周期满一年,甲方组织专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后服务期内院方将纳入SPD管理模式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人员名单:鹿煜炜、陈晓宇、吴爱东、郑慧、乔梅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三年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标准的**%向项目中标人进行收取(不含小额部分),*****.**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单位;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赵主任 ***********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南院区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 ********或********或********转分机号****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
电 话:****- ********或********或********转分机号****、***********
亳州市人民医院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