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4-025--有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安检设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新城法庭安检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城法庭安检设备项目;*、采购编号:DLJ****-***;*、项目内容:安检设备(具体详见附件);*、预算金额:**万元。二、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cn或***.******.***.gov.cn);*、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厂家或由制造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三、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询价表(详见附件);*、所投产品说明一览表(须注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具体的技术参数);*、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代理商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将所需提交资料密封报至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五、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 ****室 联 系 人:董靓静联系电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 询价表-安检.xls安检设备技术参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