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犬只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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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受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H****-*****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犬只无害化处理项目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采购公告发出之时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裕众大厦B楼*楼(************)。*.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售价(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下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裕众大厦B楼*楼(************),联系人:凌静,电话:***********。(*)现场递交,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裕众大厦B楼*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投标人代表将投标文件送交后应即交即走,不需参加后续开标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裕众大厦B楼*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号项目联系人:斯晓锋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裕众大厦B楼*楼项目联系人:凌静项目联系方式:****-********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年*月*日"